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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池州市生态质量评价为“一类”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7.2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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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池州市生态质量评价为“一类”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7.2%

2024年池州市生态质量评价为“一类”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7.2%

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2025年第二季度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专题(zhuāntí)新闻发布会上(shàng)获悉,2024年池州市生态质量指数(EQI值)为75.39,生态质量评价为“一类”,位居全省前列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(zài)全省16个地市中,仅(jǐn)池州和黄山2市生态质量为“一类”。2024年,池州市全年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优(yōu)、良的天数共319天,优良率87.2%,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(èrjíbiāozhǔn)。

发布会通报,2024年,池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(yōuliánglǜ)为(wèi)87.2%,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。国省控考核(kǎohé)断面水质达标(dábiāo)比例为100%,优良率为100%。市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。

2024年(nián)池州市长江(池州段)、秋浦河、青通河等湖库共计25个国省控考核监测断面(点位(diǎnwèi)),其中达到(dádào)Ⅰ类水的断面(点位)有(yǒu)3个,占12%;达到Ⅱ类水的断面(点位)有17个,占68%;达到Ⅲ类水的断面(点位)有5个,占20%。

在城市集中式(jízhōngshì)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方面,2024年,该市市级两个饮用水源地民生水厂(shuǐchǎng)和江口水厂长江取水(qǔshuǐ)点水质均达到Ⅱ类;县级饮用水源地石台县(shítáixiàn)二水厂、东至县龙江水厂取水点水质达到Ⅱ类,青阳县牛桥水库取水点水质达到Ⅲ类。

董文芊 大皖(dàwǎn)新闻记者 朱春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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